信息来源:厦门书画院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厦门书画院的前身是厦门市中国画院,是1985年七月厦门市编委以厦编(1985)052号文批准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创院时画师仅7人,均为我市老一辈有影响的画家,包括杨夏林、张晓寒、孔继昭、黄敏、张人希、林英仪、王仲谋。杨夏林为院长。
1989年,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经编委批准厦门市中国画院改名为厦门书画院,扩大了队伍,充实了部分优秀中青年书画家,画师增加至17人,并增补高怀、林英仪、余纲、张人希为副院长。1997年厦门市在体制改革中,要求编制在5人以下的单位采用合并和转编形式加予解决,考虑到美术馆和书画院的工作性质有些雷同和交叉,且都隶属于市文联,因此决定市美术馆和书画院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全称为厦门市美术馆(厦门书画院),核定事业编制10人。2006年4月30日厦门市编委发(2006)29号文正式将美术馆与书画院分离,厦门书画院仍隶属厦门市文联管理,人员编制五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一、厦门书画院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四人:
林永潮(院长)、杜东沿(办公室主任)、牛惠民、蔡坤莹
二、现聘任的画师有:白磊、王柏生、林生、颜敏生、郑瑞勇、王新伦、谢荣仁、张葆冬、赵星、邱超平、林良丰、潘丰泉、李文绚、牛惠民、刘堆来、赵胜利、邓绍炳、陈鑫、林涛、蔡劲松、王元、张贤明、汤琳南、陈胜凯、洪顺章、傅松华、林永潮、方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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