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时间:2023-02-02 1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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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厦门市文联机关: 1.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2.致力于繁荣我市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3.开展文学艺术交流,对团体会员(各文艺协会)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理论研究、学术讨论、文艺评奖、书刊出版、影视制作、人才培训、对外交流等项工作,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4.负责我市文艺类重点人才引进的评鉴工作。 (二)厦门文学院: 1.组织文学创作;2.开展文学批评、理论研讨、培训及培养本地文学人才;3.举办文学活动,编辑、出版《厦门文学》刊物及其他书籍;4.开展海内外,尤其是对台文学交流。 (三)厦门书画院: 1.开展书画创作、研究、培训;2.组织书画艺术交流;3.承办书画展览、笔会、研讨会及艺术品收藏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要任务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致力于繁荣我市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联络、协调、服务文艺家协会,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2.组织文艺家深入生活、扶持宣传文艺精品、组织文学创作与研讨、评论、出版《厦门文学》刊。
3.开展对外(台)文化交流和文学创作、学术研究、讨论。
4.开展“文艺两新”工作,承办书画展览、笔会、研讨会及艺术品收藏等。
5.配合中国文联和中国文艺家协会开展落定厦门文艺活动等。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收入预算为1984.4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76.08万元,下降3.6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6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6.7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17.74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支出预算为1984.4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76.08万元,下降3.6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91.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78.38万元,公用支出213.34万元;
2.项目支出575.0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452.00万元,发展经费123.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17.74万元。
(三)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
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6.7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 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93.82万元,下降4.55%,主要是减少专项业务费和人员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604.65万元。主要用于市文关机关人员工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工会经费及日常工作行政运行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52.00万元。主要用于联络、协调、服务文艺家协会 ,组织文艺家深入生活、扶持宣传文艺精品和收藏、组织文学创作与研讨、评论、学术研究和讨论、文艺两新工作及公益展览(演)等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589.68万元。主要用于厦门文学院、厦门书画院人员工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工会经费及日常工作行政运行经费和对外(台)文化交流、福建省花鸟画展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4.92万元。主要用于未纳入社保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74.01万元,主要用于未纳入社保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4.63万元。主要用于市文联机关、厦门文学院、厦门书画院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5.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98万元。主要用于文联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17万元。主要用于文联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5.97万元。主要用于厦门文学院、厦门书画院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
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无数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未明确出国(境)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3.33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文艺家来厦进行文化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0.00万元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统一归集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两岸文化交流、扶持出版《珍珠湾丛书》、出版发行《厦门文学》等。
2.立项依据
延续上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文学院、文艺家协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年初预算,与组织实施单位分别签订相关活动协议并督促落实。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6.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93.00万元,同时动用单位自有资金17.74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11)
(二)文化展览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以福建省画家创作花鸟画为主的精品力作近两年在我市展出,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力争办成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艺术大展。
2.立项依据
延续上年度项目。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书画院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2023年8月底之前完成征集、评选工作,11月20日之前完成裱褙、装框、展出工作,12月10日之前完成书画集。
5.实施周期
2023年8月-2023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0.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其中: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11)。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8.59万元,比2022年预算下降34.73万元,下降20.04%。主要减少人员和压缩行政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上年度相比无差异。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