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少儿曲艺展演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26-04-14 09:10:36

各团体会员:

全国少儿曲艺展演是我国极具影响力的少儿曲艺品牌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少年儿童美育与德育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中国曲艺家协会年度工作部署,定于2026年暑假期间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少儿曲艺展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少年儿童传承中华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广大曲艺工作者聚焦校园现实题材、深耕少儿曲艺创作、培育曲艺后备人才,不断提升曲艺艺术在校园文化中的传播力与影响力,持续推动新时代少儿曲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7月底或8月初

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

三、节目要求

1.讲好中国故事。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以曲艺形式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传承红色基因,赓续革命薪火,引导少年儿童坚定理想信念、争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展现时代风貌。紧扣时代发展主题,紧跟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进程,鼓励现实题材创作,生动展现新时代少年儿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融入少儿曲艺创演实践。

3.弘扬民族精神。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增强文化自信与民族自豪感,引导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贴合少儿特点。贴近青少年学习生活实际,展现多彩校园生活与丰富精神世界,符合青少年成长规律,适宜少儿表演展示,彰显新时代少年儿童天真烂漫、朝气蓬勃、向上向善的精神气质。

5.鼓励原创新创。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鼓励在传承优秀传统经典曲目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推动曲艺与时代审美、少儿表达有机融合。节目须无版权争议,改编、合作作品须如实注明相关信息。

四、报送要求

1.节目审核要求:各团体会员须严把节目的质量关、内容关、导向关、人员关,确保选送节目内容健康向上、贴近现实生活、彰显少年儿童精神风貌、符合新时代审美要求。优先推荐2024年度以来的新创原创节目。所有节目须由团体会员统一推荐并完成初筛审核,我省推荐数量不超过8个。团体会员推荐须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2.视频录制要求:MP4格式,音画质清晰。曲唱类节目须配字幕。存储优盘须无病毒、可正常读取。

3.节目时长要求:题材、曲种不限,语言类节目时长不超过10分钟,曲唱类节目时长不超过8分钟。

4.演员年龄要求:节目主演年龄不超过16周岁(201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作为年龄证明材料。

5.报送材料要求:推荐单位统一将节目视频、电子版作品文本和《推荐节目登记表》存入优盘寄送,同步寄送纸质版盖章《推荐节目登记表》和纸质作品文本,所有材料信息须保持一致,快递和邮件务必注明“少儿展演”。往届全国少儿曲艺展演节目,原则上不得重复推荐。结合福建实际,推荐参加本届全国少儿曲艺展演的节目,原则上从第七届福建省曲艺丹桂奖少儿大赛的优秀获奖作品中产生。

6.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五、其它事项

1.展演不收取报名、演出等任何费用。

2.展演不设奖不评奖,主办单位为参演节目颁发参演证书。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曲协

联系人:姚  琦

电   话:0591-83712842,18597705917

邮   编:350025

附件(点击下载):

第十二届全国少儿曲艺展演推荐节目登记表.docx

 

 

福建省曲艺家协会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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