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时间:2026-04-09 15:06:0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升精品意识,集中展示近年来福建省花鸟画创作成就和实力,促进福建美术高质量发展,福建省美协、厦门市文联拟联合举办“花香鸟语——第六届福建省花鸟画大展(小幅长卷作品)”。征稿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福建省美协花鸟画艺委会
厦门书画院
厦门市美术馆
厦门市美术家协会
二、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主办方在省文联机关纪委的监督下组成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展览日期
2026年10月下旬
四、展览地点
厦门市美术馆
五、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拟评选出入围作品约160件。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入展作品80件,以上作品数量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其余为入围作品,入围作品不展出。
六、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具有本省身份证,或在本省工作、学习、生活的美术工作者皆可参加。
2.作品要求
本次展览的作品为小幅长卷作品,画芯统一尺寸:长248厘米,高43厘米(八尺3裁),每位作者限投1件。至今未参加省级以上展览的新作品均可参展。复评入展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
七、关于评审:
1.初评:作者投稿需寄送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请详细填写作品登记表(文末链接下载)并粘贴牢固于作品背面。请将作品照片于8月21日—25日寄至: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608室省美协 ;收件人:王强,联系电话:0591-83772765,信封备注:“第六届福建省花鸟画大展”。展览初评结果在“福建美协”微信公众号公示。
2.复评:进入复评作者按初评公示通知要求寄送原作参加复评(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作品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作品名、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展览复评结果在“福建美协”微信公众号公示。
八、作者待遇
1.获奖作品作者申请加入省美协会员,计1分,入展作品计0.5分,入围作品计0.25分。
2.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3.画展结束后作品退还作者。
九、关于费用
本次展览主办单位不收取参展作者任何费用。
十、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创,如凡涉及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通报批评,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负责。
3.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
4.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年4月7日
附件:“花香鸟语——第六届福建省花鸟画大展”(小幅长卷作品)作品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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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美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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