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入会须知

信息来源:厦门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时间:2019年06月20日

   厦门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一、申请加入厦门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厦门工作三年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承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符合入会条件;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文艺方针政策;
   (四)从事民间文学、艺术创作、表演及研究;从事民间艺术品、工艺品制作、收藏或在民间艺术、民俗活动表演方面有特殊专长;从事民间文化编辑、教学、翻译、经营以及组织领导工作取得良好成绩,达到较高艺术水平;热爱民间文艺事业、积极支持民间文艺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
   (五)经政府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民间文艺社团,从事民间文艺演出、培训、研究的专业性群众表演团体、学术团体,从事民间文艺产业的企业单位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会理事会审查批准,可为本会单位成员;
   (六)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海外华人中的知名人士,对我会工作有特殊贡献或本人从事民间文艺活动有突出成绩,常务理事会可吸收其为本会名誉会员或授予名誉职务。
   二、申请加入厦门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并提供作品和有关资料;由本会会员介绍或有关方面推荐,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二)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和福建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经向本会登记后,即为本会当然会员;
   (三)由协会秘书长发给会员证。
   三、厦门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有进行监督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享受本会服务;
   (四)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本会申诉并请求保护;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厦门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按时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情况。
   五、厦门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六、厦门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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