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电影家协会会员入会须知

信息来源:厦门市电影家协会  时间:2023年07月20日

   (一)具有厦门市户口或在厦门市工作、居住两年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承认和拥护本协会《章程》,可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会审查批准后可为本会会员。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符合入会条件。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文艺方针政策。
   (四)创作、电影学研究与教学、电影产业及相关音像工程等领域内取得一定成果和具有一定的影响,达到较高艺术水平;热爱电影事业、积极支持电影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者。
   (五)经政府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其它电影社团,从事电影文艺演出、培训、研究的专业性团体、学术团体,从事电影产业的企业单位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会理事会审查批准,可为本会单位会员。
   (六)台、港、澳同胞及海外侨胞、海外华人中的知名人士,对我会工作有特殊贡献或本人从事电影活动有突出成绩者,经理事会同意可吸收其为本会名誉会员或授予名誉职务。
   ■备注:本协会免收会员费
   ■联系方式:0592-2980578   邮箱:16114896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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