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市文联部门预算说明

信息来源:厦门市文联  时间:2017-02-09 11:32:00


2017年厦门市文联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充分发挥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纽带和发展文学艺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的作用;2.致力于繁荣我市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3.开展文学艺术交流,对团体会员(各文艺家协会)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理论研究、学术讨论、文艺评奖、书刊出版、影视制作、人才培训、对外交流等项工作,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4.负责我市文艺类重点人才引进的评鉴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会3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全额拨款

12

12

厦门文学院

全额拨款

18

13

厦门书画院

全额拨款

5

4

三、列入部门预算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一)机关办公室: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人事工资、文秘档案、财务后勤、安全保卫、党的建设、统战、效能建设、纪检监察和老干部、工青妇等工作。

(二)机关协会工作部:负责联络、协调、服务文艺家协会和挂靠单位(学会);建立并管理全市文艺人才资料库,发现培养推介文艺人才;参与、协调各文艺家协会和挂靠单位(学会)举办的各类文艺展览、创作、研讨、演出等活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做好各文艺家协会和挂靠单位的党建工作。

(三)机关组联部:负责与中国文联、省文联和其他省市同行的业务联络;指导、协调各区文联开展相关文化艺术活动;负责行业、产业、基层文联的组建和业务指导;负责市文联和所属单位对外对台文化交流;组织文艺采风、学术交流、工作调研并编辑出版《厦门文联》简报、文联系统的信息工作,负责文联网站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文学艺术奖的评选和其他门类文艺奖项的评选、申报工作。

(四)厦门文学院:组织文学创作;开展文学批评和理论研讨;举办文学活动;开展文学培训,培养本地文学人才;编辑出版文艺作品集;开展海内外,尤其是对台文学交流及与文联合署办、加强协会工作等。

(五)厦门书画院:开展书画创作、书画研究、书画培训;组织书画艺术交流;承办书画展览、笔会、研讨会及艺术品收藏等。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1466.64万元,2016年预算数增加4.36万元,增长0.3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6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6.6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文联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为1466.64万元,2016年预算数增加4.36万元,增长0.3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03.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6.72万元,公用支出162.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4.14万元;

2.项目支出562.91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6.6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36万元,增长0.3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人员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73万元 ,二是压缩项目支出71.37万元(主要是减少发展经费已完成项目)。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行政运行401.42万元。主要用于定在职人员工资、工会、福利、物业管理及定额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9.50万元(购买服务经费、文艺家体验生活采风、文艺作品扶持经费、协会日常经费、艺委会工作、慰问艺术家、会议培训调研、公益展览及保安房整修、大楼门更新等)。

3.文化活动68.00万元(星海、京剧、三下乡、夏令营、红土地蓝海洋、各协会文艺家服务社会经费)。

4.群众文化30.00万元(文艺志愿者服务、文艺大讲堂)。

5.文化交流与合作455.76万元(两岸文化交流、国外文化交流115.41万元,文学院、书画院基本支出340.35万元。      

6.文化创作与保护70.00万元(用于扶持青年文艺作品出版、签约作家、《厦门文学》编印出版)

7.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95万元(用于文联机关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未纳入社保保障经费)。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66.35万元(用于文联机关、文学院、书画院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26.53万元(用于文联机关、文学院、书画院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10.事业单位离退休8.57万元(用于文学院、书画院未纳入社保的住房补贴、高龄补贴支出)。

11.医疗卫生26.56万元(用于文联机关、文学院、书画院的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0万元,增长0%,主要是我会未涉及政府性基金有关项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7.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20.69万元,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20.69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0.69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外办批复出访与美国、德国、法国进行文化交流,2个团组,3 人次及对台文化交流3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0.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文艺家来厦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尽可能控制接待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15.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与年预算相比基本持平。持平原因,车改后减少用车。

因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于部门预算“二上”后才正式实施,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暂按一年予以安排预算,执行中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17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6年12月31日,厦门市文联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 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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