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厦门市文联部门预算说明

信息来源:  时间:2015-03-27 08:52:37

2015年厦门市文联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纽带和发展文学艺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的作用;2.致力于繁荣我市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3.开展文学艺术交流,对团体会员(各文艺家协会)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理论研究、学术讨论、文艺评奖、书刊出版、影视制作、人才培训、对外交流等项工作,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4.负责我市文艺类重点人才引进的评鉴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会3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全额拨款 12 12
厦门文学院 全额拨款 18 12
厦门书画院 全额拨款 5 4

三、列入部门预算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一)、机关办公室;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人事工资、文秘档案、财务后勤、安全保卫、党的建设、统战、效能建设、纪检监察和老干部、工青妇等工作。
(二)、机关协会工作部:负责联络、协调、服务文艺家协会和挂靠单位(学会);建立并管理全市文艺人才资料库,发现培养推介文艺人才;参与、协调各文艺家协会和挂靠单位(学会)举办的各类文艺展览、创作、研讨、演出等活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做好各文艺家协会和挂靠单位的党建工作。
(三)、机关组联部:负责与中国文联、省文联和其他省市同行的业务联络;指导、协调各区文联开展相关文化艺术活动;负责行业、产业、基层文联的组建和业务指导;负责市文联和所属单位对外对台文化交流;组织文艺采风、学术交流、工作调研并编辑出版《厦门文联》简报、文联系统的信息工作,负责文联网站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文学艺术奖的评选和其他门类文艺奖项的评选、申报工作。
(四)、厦门文学院:组织文学创作;开展文学批评和理论研讨;举办文学活动;开展文学培训,培养本地文学人才;编辑出版文艺作品集;开展海内外,尤其是对台文学交流及与文联合署办、加强协会工作等。
(五)、厦门书画院:开展书画创作、书画研究、书画培训;组织书画艺术交流;承办书画展览、笔会、研讨会及艺术品收藏等。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为1802.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802.42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支出预算1802.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9.24万元,公用支出88.58万元,项目支出1094.6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2.42万元,主要支出包括:
(一)行政运行257.76万元。主要用于定在职人员工资、工会、福利及定额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53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人员劳务、绿化、零星维修支出。
(三)群众文化341.00万元。主要用于百花回报活沃土、艺术奉献人民,协会工作人员经费,协会工作经费,文艺活动、星海合唱团经费,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等项目支出。
(四)文化交流与合作61.25万元。主要用于国外友城、对台交流及国标舞公开赛。
(五)文化创作与保护67.6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青年文艺作品,第五届文学艺术奖经费,《厦门文学》办刊经费及编辑出版厦门书画院文献集。
(六)其他文化支出601.22万元。主要用于文联大楼修缮改造及海峡两岸文化交流。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161.17万元。主要用于文联机关、两个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人员在职人员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八)医疗卫生34.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3.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未明确,公务接待费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未明确。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8.0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文艺家来厦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文联机关接待5.00万元,厦门文学院接待2.00万元,厦门书画院1.00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下降20%,主要原因严格报批管理规定,坚持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15.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支出相比持平。
 
附表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 :部门支出预算表


附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附表4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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