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厦门市文联重点文艺创作题材库的通知

信息来源:厦门市文联  时间:2019-08-15 16:4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结带领我市文艺工作者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努力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民族的优秀文艺作品,进一步推动厦门市文艺创作的繁荣与发展,经市文联党组研究决定,建立厦门市文联重点文艺创作题材库,并长期征集相关题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题材范围

重点文艺创作题材分为长期重点文艺创作题材和年度重点文艺创作题材。

1.长期重点文艺创作题材范围包括: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题材;

(2)围绕嘉庚精神、海堤精神、英雄三岛精神、英雄小八路精神等红色文化题材;

(3)闽南文化、海丝文化、华侨文化、特区文化以及民间艺术等厦门特色文化题材;

(4)围绕改革开放以来,反映特区建设伟大成就和城市精神风貌的题材;

(5)反映两岸情缘,对台文化交流的题材;

(6)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出闽南特色的题材;

(7)围绕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的题材;

(8)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题材。

2.2019年度重点文艺创作题材范围包括:

(1)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题材;

(2)围绕建党100周年的题材;

(3)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材;

(4)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题材。

二、报送要求

1.申报对象:市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会员。

2.申报门类:文学、戏剧、音乐、美术、书法、摄影、舞蹈、曲艺、电影、电视、民间文艺等艺术门类。

3.申报的文艺作品需为已完成作品,或于次年7月1日前可以完成创作的作品。

4.年度重点文艺创作题材截止时间为本年度12月1日。

三、报送流程

1.申报人从厦门市文联网站下载填写《厦门市文联重点文艺创作题材申报表》,并提交原创作品的创作说明或内容梗概(文学、剧本创作类不少于3000字),以及能证明个人项目创作能力的相关资料。相关申报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指定邮箱xmswlxhb.126.com。

2.由厦门市文联文学艺术委员会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筛选出重点文艺创作题材项目,再报市文联党组审定。

3.已确定为重点文艺创作的项目即列入厦门市文联重点文艺创作题材库。

四、相关奖励

已列入厦门市文联重点文艺创作题材库的项目,在作品创作完成后,可按照《厦门市文联扶持重大主题文艺创作和文艺活动暂行办法》,优先评选为当年度的厦门市文联扶持重大主题文艺创作扶持项目,并给予金额扶持。此外,市文联将积极向全国、省文联进行推介,并在“厦门文联”网络平台宣传。


附件:厦门市文联重点文艺创作题材申报表


                                          厦门市文联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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