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厦门文学艺术奖》参评作品征集启事

信息来源:厦门市文联  时间:2018-11-13 08:44:00


   厦门文学艺术奖是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在我市设立的综合性的文学艺术类最高奖项。经第六届厦门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同意,定于近期组织第六届厦门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为做好第六届厦门文学艺术奖的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和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代表我市文艺创作生产成就和水平,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文艺作品评选出来,促进我市文艺创作多出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促进厦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奖项设置

   1.荣誉奖。分为“特别荣誉奖”和“荣誉奖”。特别荣誉奖授予国家级文艺类奖励一等奖、金奖或最高奖获得者;荣誉奖授予国家级文艺类奖励二、三等奖或银奖、铜奖以及福建省“百花文艺奖”一等奖获得者。

   国家级文艺类奖项的认定依据为《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2015年12月1日)。

   2.优秀作品奖。优秀作品奖分为一、二、三等奖。

   三、评审范围

   1.凡我市文艺团体及个人的创作作品、外地作者参加厦门市有关单位组织或自行创作的反映厦门题材的作品,于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正式出版、发表、使用、演(播)出的文艺作品,经正式申报后,均可参加评审。

   2.参评作品的出版、发表、使用和演(播)出时间,以版权页、期刊号以及首次使用或公演时间为准。参评作品出版、发表、使用和演(播)出的时间范围,应与本项第1条规定时间相符。

   3.一部(件)作品原则上只能参评一次厦门文学艺术奖。但在上届评奖中未曾获奖,后进行重大加工修改并经实践检验确属优秀的作品,可参加本届评奖,每部(件)作品只能复评一次;申报参评荣誉奖的作品不能同时参评优秀作品奖。

   4.多人集体创作生产的文艺作品以集体参评,多单位联合创作生产的文艺作品以联合名义参评。我市人员或单位与外地作者或文艺单位合作的文艺作品,我市人员或单位应是主要创作者方可参评。

   5.个人文集、作品集及多位作者的作品结集不得参评,文艺理论、文艺评论参加社科类评奖。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市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会员由市文联负责组织向评审办公室申报;市文广新局、厦门广电集团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和个人向评审办公室申报;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本系统市直单位、个人及驻厦高等院校向评审办公室申报;各区文艺、教育单位及个人可向所在区文联申报;其他单位和社会个人可直接向评审办公室申报。申报者须填写呈交《第六届厦门文学艺术奖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的组织单位需再填写《第六届厦门文学艺术奖申报汇总表》并按规定附上作品及相关材料。

   2.申报数量

   同一位作者申报作品(包括与他人合作)不超过2件,随附作者的书面授权书(电影、电视、广播剧、戏剧、曲艺、舞蹈等综合性文艺作品须提供创作单位的书面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参评门类的作品须取得每位署名作者的书面授权书)、个人作品和综合情况介绍、申报项目资料及有关证书或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文学类提交发表、出版的报刊、书籍7套(至少1件原件);电影、电视剧、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等作品应提供播(演)出录像制品1套和文稿(曲谱)或出版物7套;美术、书法、民间工艺作品提供原件,如原件已被国家有关部门收藏,应提供收藏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资料及作品照片1套;摄影作品应提供原件1套(规格为5R以上),如在报刊发表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6套。所有参评作品需提供电子版(录像制品的作品除外)。

   3.申报时间和地点: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元月15日(以邮戳时间为准)为受理申报期,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作品寄送:厦门市曾厝垵仓里路2号(厦门市文联“厦门文学艺术奖评审办公室”收),邮编:361005;电话:2510052;传真:2510052;邮箱:506516392@qq.com。

   4.退稿方式:作品无论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不邮寄退稿,请作者自行到评审办公室签领。



   附件:1. 2018年厦门文学艺术奖作品申报表

       2. 申报汇总表

       3. 第六届厦门文学艺术奖评审办法

       4. 授权书(空白)



厦门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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