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厦门市摄影家协会 时间:2018年04月15日
具有厦门市户口或在厦门市工作、居住两年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成为厦门市本会会员。
一、申请加入厦门市摄影家协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承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从事专业或业余摄影创作、教学、理论研究以及组织领导工作取得良好成绩,达到较高艺术水平;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文艺方针政策。
二、申请加入厦门市摄影家协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并提供参加过二次以上市级展览或一次以上省级展览或一次国家级展览或在厦门市摄影事业的组织、建设、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有关材料;
(二)符合入会条件经理事会或理事会主席团讨论通过;
(三)具有厦门市户口或在厦门市工作、居住两年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和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会员,经向本会申请登记后,即为本会当然会员。
三、厦门市摄影家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批评、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享受本会服务;
(四)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本会申诉并请求保护;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厦门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厦门市摄影家协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长期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六、厦门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如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严重影响协会声誉的,或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理事会主席团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七、海内外各界人士热心支持厦门市摄影家协会各项事业与活动并愿意参加本会组织者,经本会理事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可聘请为本会名誉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