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戏剧家协会入会须知

信息来源:厦门市戏剧家协会  时间:2019年06月20日

   一、申请加入厦门市戏剧家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厦门市戏剧家协会的会员必须是家住在厦门市或在厦门市工作、学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凡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文艺方针政策,从事专业或业余戏剧艺术创作、表演、教学、编译、理论研究以及组织领导工作,取得良好成绩,达到较高艺术水平,拥护本会章程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2.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和福建戏剧家协会会员经向本会登记后,即为本会当然会员;
   3.海内外各界人士热心支持本会各项事业与活动,愿意参加本会组织者,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可聘请为本会名誉会员。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
   1.加入本会须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作品及有关资料,由本会会员介绍或有关方面推荐,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方可接收为本会会员;
   2.新会员由本会秘书长发给会员证。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有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享受本会福利的权利。本会会员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向本会申诉、并请求保护的权利。本会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2.本会会员出国、出境定居或留学,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公民的国籍,并申请保留本会会籍者,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可保留其会籍。
   四、会员义务:
   1.本会会员有遵守国家法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和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
   2.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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