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联所属协会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简章

信息来源:  时间:2016-08-16 08:09:00



厦门市文联所属协会,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市音协、美协、书协、摄协、舞协工作人员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厦门市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4.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5. 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6.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9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厦门市文联办公室  厦门书画院办公室

详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仓里路2号

邮编:361005

联系人:张言发、杜东沿

联系电话:2519969、2515551,2515550(传真)

Email: xm_artist@163.com

3.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厦门市文联相关协会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

(2)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2张;

(4)提供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相关证明材料;

(5)填写“厦门市文联相关协会公开招聘报名情况一览表”,并发送至市文联办公室邮箱(xm_artist@163.com)。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资格审查:资格初步审查时间为2016年9月16日。应聘人员可于2016年9月20日登录厦门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者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16年9月21日下午5:00前通过电话进行申诉。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总分的40%和60%。折算分数实行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者,可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等。参加笔试时须凭本人身份证入场。

2.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厦门网公布。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 面试人选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产生,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乘以40%折算成入选面试得分);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有从事相关艺术工作时间较长、经验较丰富者;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3)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达到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综合考虑笔试和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协会应按要求办理拟聘人员的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首聘期为2年,含2个月试用期。

七、有关待遇

1、试用期间每月工资2500元,不负责缴交社会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障费用;

2、试用期满每年工资总额45000元(含各种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八、其它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及在读学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政策、报名手续、招聘条件等问题可电话咨询0592-2519969,2515551。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工作经历。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 厦门市户籍不含在厦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七)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十)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

(十一)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网(http://www.xmnn.cn)及厦门人才网(http://www.xmrc.com.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附件:1. 厦门市文联相关协会公开招聘报名情况一览表

   2. 厦门市文联相关协会公开招聘报名表(/Uploads/Editor/2016-08-16/57b26606ef49d.doc

     

         


 

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8月16日

本网站由 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版权所有 邮 编:361005
本网站由厦门网制作 闽ICP备:16016276号-1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2011号